SpicyIP 上的“十二月”之旅(2005 年至今)

SpicyIP 上的“十二月”之旅(2005 年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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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已经成为过去。 2024年已经到来。 (希望你们都有一个美好的一年开始!)。一月现在正在招标 adios。简而言之,我对 SpicyIP 页面的筛选已经晚了。 (抱歉!)但正如他们所说,……迟到总比不到好。所以,这是“十二月”帖子“筛选 SpicyIP 页面“ 系列。我们曾经穿越过 Junes, 七月, 奥古斯都, 九月, 十月十一月 分享了谷歌图书图书馆项目10年、专利有效性推定、知识产权局腐败、印度连环危机、泄露文件立法等故事。你错过了什么吗?不用担心。只需点击 SpicyIP 闪回 来了解一下我们在这几个月的旅程中到目前为止所发现的内容。

话不多说,以下是我在 12 月份发现的内容:

拉胡尔·切里安 (Rahul Cherian) 关于版权障碍例外的遗产: 拉胡尔·切里安 (Rahul Cherian) 的名字至今仍铭刻在印度知识产权法的史册中,他因坚定不移地致力于促进受版权保护的作品的获取而受到赞誉。正如 Basheer 教授 2013 年 XNUMX 月所指出的 发表拉胡尔是一位热心的活动家,尽管他的身体离开先于他对法律的努力实现。尽管如此,他的奉献精神还是以第 52(1)(zb) 条的形式结出了硕果——最广泛的版权“残疾”例外之一. 多年来,残疾例外问题一直 被广泛覆盖 在博客上从最早的讨论开始 阅读权 活动(另见 此处)。这也是 WIPO 讨论 国际条约 进入后台。 

在印度背景下,残疾版权例外问题 回去 到 2006 年。阅读 Basheer 教授的文章,标题为 安达卡努 强调了最初提出的草案中的一些明显问题,特别是例外不应仅限于视障人士,而应包括任何无法阅读“正常”格式的人。有些建议是后来才提出来的 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这 后来也成为法律 。 

在国际上 水平,问题依然存在 特别是因为欧盟和美国代表之间存在分歧。另请参阅 Swaraj 的 发表 关于这一点。 2013年, 《视障者条约》达成协议! 2014年, 印度签署 批准 条约。阿帕拉吉塔讨论了 马拉喀什奇迹的关键方面 和 Rahul Bajaj 分享了一些 马拉喀什体验的主要收获。但如果你想了解马拉喀什的奇迹如何转化为具体行动及其迄今为止的旅程,拉胡尔·巴贾吉 (Rahul Bajaj) 的 发表 应该有帮助。说到这个问题,L. Gopika Murthy 的帖子 公共图书馆对残疾人的无障碍 需要强调的是,主张使该国的公共图书馆设施对残疾人更加友好。同样,人们也不想错过 Sunanda Bharti 博士的帖子检查“根据版权法,盲文是一种可以翻译、复制或改编的“语言”吗?

无论如何,虽然我们在拉胡尔·切里安(Rahul Cherian)等坚定支持者的帮助和奉献下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获取信息的道路还很遥远,甚至可能比我们迄今为止所走的距离还要远。

(旁注: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关于他的信息,可以观看《拉胡尔·切里安纪念馆混搭=)

知识产权、传统知识(TK)以及介于两者之间的? – 筛选 SpicyIP 页面,我偶然发现了 Madhulika Vishwanathan 2012 年发表的帖子,该帖子批评了当时发布的加强传统知识可专利性标准的指南 和生物 普拉尚特之前曾在以下背景下审查过这些专利: 撤销有争议的 Avesthagen。有趣的是,传统知识及其相关问题已经 引起了广泛关注 在博客上。例如, 瑜伽版权 or 为斯洛卡斯申请专利 是这方面的一些已知(非)问题。

有关该主题的大于法律类型的帖子,请查看 Basheer 教授的“传统知识保护:前进之路在何方?”和一个帖子 沉思 印度是否以与中国相媲美的方式成功地利用了其传统医学智慧。这里另一个经常被问到的问题是关于 传统知识保护的特殊框架。但如果您对具体案例研究感兴趣, 阿罗贾帕查 值得一读,因为它举例说明了将宝贵的传统知识推向市场并与土著社区分享收入。现在政策内容已经够多了!检查萨德维·苏德的 讨论雀巢专利申请的帖子 茴香花 (Kala Jeera) 与 TK。 

接下来是什么?也许,TKDL – 传统知识数字图书馆PRASHANT (另见 此处), 斯帕迪卡, 塔夫蒂猫, 马达利卡巴拉吉等都进行了很好的讨论。最近,特贾斯维尼 讨论了 CSIR 的 TKDL 部门以反对 Laila Impex 的部门 草药组合物的应用。废话够多了!让我们放轻松并思考 当知识产权法与文化挪用在十字路口相遇时 … 会发生什么?唔 … 苏南达·巴蒂博士斯雷吉·古哈 可能会有一些答案。 

总而言之,这是一个非常有趣的话题。但就像这里所有的故事一样,它必须在这里结束。但在此之前,请查看 Prashant 撰写的这篇一体化帖子 阿育吠陀医学的创新和监管:CSIR 的 BGR-34、阿育吠陀医学中的尼曼舒利等故事

(旁注:我在写帖子时有时间/空间限制,但是,我希望您在阅读帖子时没有同样的情况。因为,您不想错过关于 南亚巴斯马蒂斗殴, 种子传奇姜黄之战, 阿塔尔斯和阿加巴蒂斯黑色发型!)

国家药品政策和药品定价 – 2011 年,这个月,Shan Kohli 讨论了 国家药品政策草案 旨在建立药品定价监管框架。 (也可以看看 此处)。怎么看 印度政府因未能最终确定毒品政策而受到批评 什么的 最高法院对这项政策表示。 2014年,国家电力局 封顶 药品涨价,在医药行业引起轩然大波。然后呢?制药行业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德里高等法院 拒绝允许 制药行业请求暂缓 NPPA 价格上限决定。 (也可以看看 此处)。药品定价往往多次出现。例如你知道吗 议会委员会建议对所有救生药物实行价格上限 并猛击 药品系 药品价格?

等待。事情还没有完成。这个问题早在2007年就曾出现过 诺华纠纷。 Basheer 教授撰写了两篇特别的文章,其中一篇名为 The 印度价格管制再度兴起,另一个关于 消费群体与国内产业的二分法 关于价格管制。尽管 差别定价 是提出的解决方案之一,但人们对平行进口的担忧却出现了。这意味着,人们担心发展中国家的较低价格可能会影响美国和欧盟国内市场对较低价格的需求。然而,巴舍尔教授 建议 技术解决方案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与此相关的还有 Kruttika 的帖子 讨论 KEI 关于公司如何在法律框架内使用自愿许可进行非竞争行为的研究,强调了印度竞争法的重要性。有关此竞赛的更多信息,请查看 Basheer 教授的 知识产权与竞争法:谁胜谁负

如果有人想看更详细的帖子,可以查看 Prashant 的帖子“印度癌症治疗费用问题:专利是问题所在吗?“ 有没有。 (不要忘记检查评论部分!)。如果您需要更多信息,请参阅 Balaji Subramanian 的三部分帖子 药品价格控制与政策精神分裂症 是你的下一站(这里是 第二部分第三部分)。看到(或者我会说“听到”) 民间社会对负担得起的赫赛汀的战争呼声,一种由罗氏公司销售的乳腺癌药物(另见 此处). 

再说一遍,这里有很多需要强调的地方,但我们改天再讲。

2010 年国际社会应对流行病的努力: 您知道 Swaraj 2010 年在“国际应对流行病的努力取得进展(?),”讨论大流行性流感防范“不限成员名额工作组”的工作?如果没有,请检查一下。鉴于标题仍然相关 Arnav Laroia 关于世界卫生组织流行病协议的帖子。有趣的是,早在 COVID-19 大流行之前,这个问题就经常出现 制作线 在博客上,特别是在 猪流感爆发禽流感。十年后,令人难忘的 COVID-19 大流行爆发,促使普拉尚特写道“为什么印度需要知识产权政策来建立应对流行病的战略储备”。 (另请参阅关于 抗新冠病毒药物瑞德西韦。) 

与以往的流行病不同,COVID-19 大流行扰乱了各国的社会经济框架,使专利以外的许多知识产权问题凸显出来。例如,查看 Namratha 的帖子 Cov教育和合理使用 和 Divij 的看法 封锁期间数字图书馆的合法性。要了解我所说的“社会经济框架破坏”的含义,请查看 Swaraj 的帖子, 电晕和知识产权——寻找正确的答案。欲了解更多信息,请查看他的帖子 新冠时期的专利政治,以及拉莎的想法 印度知识产权局如何最好地帮助其利益相关者 在新冠肺炎 (COVID-19) 期间。如果您对该主题感兴趣,请不要错过 Prashant 的 关于迫切需要知识产权工作组和知识产权政策的帖子 应对口罩、医疗设备等的大规模短缺。哦等等——说到卫生紧急情况,我们不要错过印度宪法第 21 条,正如拉胡尔·巴贾吉 (Rahul Bajaj) 所讨论的那样 援引基本健康权推动政府在 COVID-19 期间使用专利法杠杆.
好的。那么,让我们结束这个故事(一个正在进行的故事?),尽管不能不提令人难忘的事情 TRIPS 豁免!无论如何,这是“我的”故事,您可以随时解析更多关于 COVID-19 的帖子 此处.

税收、知识产权及其复杂的关系(?) – “税收和知识产权”并没有给人一种天作之合的感觉,不是吗?至少,不适合我。也许这是我对《所得税法》的恐惧,该法借鉴了 Prashant 2009 年的帖子,“不止一个原因让我脊背发凉。”在他的上述帖子中,特别引起我注意的一点是,根据所得税,英语是印度语言。不开玩笑!

多年来,我们在“税务和知识产权“ 主题。举个例子,这篇文章质疑 版权交易服务税的合宪性, 另一种思考 徽标中的版权是否被视为与商标一样征税揭穿印度进口图书因进口关税高而昂贵的神话,还有另一个探索 商标许可的“增值税性”。一切都值得深入研究。但如果您的要求更详细,请前往 Balaji's 发表 关于印度税收制度对待知识产权许可的演变以及 Ashwini 关于知识产权使用权转让征税的两部分帖子。 部分1  检查“使用权转让”知识产权的状况,以及 第二部分 讨论了间接税在此类转移中的适用性。如果您想涉足更棘手的税收领域,那么……查看 Prateek 的多部分帖子讨论 高通。诉ACIT (此处, 此处此处)和 Adarsh Ramanujan 的两部分帖子 Google AdWords 版税税案 (此处此处)。好了,今天的内容就到此为止了,除非你想了解 SC 对以下问题的思考: 分销协议/最终用户许可协议下的付款是否相当于“特许权使用费” 根据 1961 年印度所得税法。

这就是这个月的总结!我错过了什么吗?很有可能,是的。毕竟,世界充满了限制,尤其是时间和空间。你呢?在评论中分享。下次再见,很快就能找到你!到时候那里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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