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专利诉讼程序中出现的明显程序问题

最近的专利诉讼程序中出现的明显程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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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情况下,专利局有责任检查每位希望获得专利注册的申请人是否遵守法定规则和程序手续,如果有任何失误,专利局必须采取适当措施。然而,最近的一个案例提出了有关如何进行这些检查的令人震惊的问题。在申请人看似被忽视的延迟提交案件中,专利申请突然从一名官员转移到另一名官员,无视现有的异议通知。 Suriya Balakanthan 在这篇客座文章中讨论了该案件的背景,强调了这些程序失误是如何发生的,并强调了该案件对专利起诉设置可能产生的影响。 Suriya 是来自塞勒姆泰米尔纳德邦的专利分析师。所表达的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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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的专利诉讼程序中出现的明显程序问题

苏里亚·巴拉坎坦

古吉拉特邦 Maharaja Krishnakumarsinhji Bhavnagar 大学(申请人)于 3 年 3 月 202221034803 日提交了一项名为“THIAZOLIDIN-17-YL-IMIDAZO-PYRIDINE-06-CARBOXAMIDE AS ANTIMALARIAL AGENTS”的发明,专利申请号为 2022。审查报告(FER)由加尔各答专利局专利与设计副总监(第一官员)于29年08月2022日发出,并于17年11月2022日提交答复。此后,一个 授权前反对 由来自泰米尔纳德邦马杜赖的 T. Iyer 先生(第一异议人)于 09 年 01 月 2023 日提交。

两名官员发出两份反对通知的奇怪事件

30 年 01 月 2023 日,首席官员发出了反对通知,根据规定,申请人应在 3 个月内回复该通知 规则55(4) 1970 年印度专利法。令人惊讶的是,孟买专利局的另一位专利与设计副总监(第二官员)于 24 年 03 月 2023 日发出了另一份反对通知,但没有说明第一份反对通知(日期为 30 /01/2023)无法记录。根据印度专利局的惯例,控制员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通知以及通知的纸质副本。在这里,1st 官员将反对通知传达给申请人和反对者 30/01/2023 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印度专利局未上传该电子邮件,而 2nd 官员于 24 年 03 月 2023 日通过电子邮件传达了该通知,并附有以印度专利局抬头的纸质副本,该副本已上传到模块中(请参阅此处(PDF格式) 对于通过宣誓书提交的中间请愿书,日期为 10/06/2023,由 1 提交st 对手显示日期为 30 年 01 月 2023 日的电子邮件,此处 (PDF格式) 2 的反对通知nd 官)。

关于将案件由一名官员移交另一名官员的问题,处理该申请的官员(即二副)在其决定中提到(PDF格式) 那-

将案件从一个控制员转移到另一控制员是根据以下规定进行的 第73节(4) 专利总监和反对者在授权前异议结果出来之前对《专利法》的看法是狭隘的。然而,反对者的论点被注意到,在没有重新安排定于15/06/2023的听证会的情况下,反对者的论点应该在听证会上讨论。对于这个问题需要 没有理由将同样的内容转交给申请人以供答复。对手既没有出席听证会,也没有向财务主任发出任何暗示他们没有出席听证会。对方在没有给出任何理由的情况下不出席听证会的举动似乎是试图拖延 诉讼程序。根据计划,听证会如期举行。”

然而,财务官的上述结论是错误的,因为无论异议人是否出席听证会,财务官都应该考虑这样一个事实,即同一个授权前异议存在两份异议通知。因此,控制人不应要求异议人承担延误责任,而应考虑申请人根据两份现有通知提交的答复是否在期限内提交。

这一结论也至关重要,因为申请人已对二等官员的通知做出了回应。 (24/03/2023) , 在同一天 其发行的. 熟悉专利申请实质的人都知道,在同一天批判性地审查陈述、准备论证并提交答复声明是不太可能的。那么,这就引出了一个问题,即申请人是否事先知道异议通知?如果是这样,第55条规定的期限不应该从第一次异议通知之日起计算吗?

延迟提交书面意见

第二官员安排于 15 年 06 月 2023 日举行听证会,但没有考虑和处理第一异议人提出的中间请愿书。决定中没有讨论中间请愿书为何被忽视的原因。申请人如期出席听证会并于22年07月2023日上传书面陈述。然而,根据 规则28(7) 应当提交《专利细则》的书面意见和相关文件 15天内(无论在线或实体填写方式) 自听证会之日起。如上所述,听证会日期为 15 年 06 月 2023 日, 书面意见书 门户上上传的日期为 22 年 07 月 2023 日,即超出了 15 天的截止日期。就专利申请流程的电子模块而言,在专利局门户网站上上传任何文件的日期均被视为该文件的提交日期。一些读者可能认为答复可能是通过硬拷贝提交的,该硬拷贝可能稍后由专利局上传。 但这里的情况并非如此,因为如果有任何文件 物理提交后,IPO 将在该文件底部注明日期和时间,如下所示:

页脚注释说明相关办公室、提交日期和时间。

(请参阅文档(PDF格式),已物理归档并于 28 年 08 月 2023 日上传)。但申请人提交的书面材料中并没有明确表明该文件是其在15天后直接上传的标记。此外,申请人还提到了日期 24/06/2023 附信上 但同样的是'提交' on 22/07/2023 即在 15 天期限之后。

同样令人非常惊讶的是,通常如果文件没有在预定的时间段内(即 15 天内)提交,那么电子模块/门户(专利局)通常不会在以后接受该文件。然而,在本案中,专利局接受了该文件的延迟提交,而申请人没有提出任何延期请求。 

申请的实质性问题

另一个 授权前反对 于 10 年 07 月 2023 日由来自北方邦密拉特的 Omprakash Singh Barkhamba(第二反对者)提交,提出了关于印度专利局(包括专利、设计和商标总局局长)与古吉拉特邦申请人/发明人(除其他技术之外)之间的联系的声音。异议包括发明的新颖性和创造性。

第二个反对者也在陈述第9-10页中提到“由于申请人本人已经承认, 被质疑申请的化合物(式I)是式2-6的灵感/激发的效果,被指控的发明是显而易见的,仅凭这一点就容易被拒绝”.  

在收到第二异议人提交的陈述后,第二官员于14年09月2023日发出异议通知,申请人于28年09月2023日提交了对该陈述的答复,但没有反驳异议人的上述论点。 09 年 10 月 2023 日,第二官员发出了听证会通知,听证会日期定于 08 年 11 月 2023 日。申请人于21年11月2023日提交书面意见,解释异议发明的新颖性和创造性如下:

本发明的化合物与现有技术的化合物之间的区别表。

对于第二个对手提出的动机问题,控制员(二副)按顺序提到了相同的内容 不太好设立的区域办事处外,我们在美国也开设了办事处,以便我们为当地客户提供更多的支持。“ 并认为财务主任本可以得到足够的证据。然而,必须指出的是,一旦申请人承认: 1)其从现有技术中获得灵感;

2)所要求保护的化合物是用于抗疟疾活性的咪唑-吡啶和基于喹啉的4-噻唑烷酮的组合​​部分。

3)申请人未能在其答复声明和书面陈述中反驳相同内容,那么不清楚为什么控制者需要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自己承认的事实。

此外,为了“区分”本发明,申请人说[在引用该文件(如上左栏)后,本发明现在依赖于芳基取代(如上右栏突出显示),而提交时 规范 (3rd 第 11 页,发明详述第 XNUMX 段)说:

描述称“本发明涉及基于全新结构的抗疟药物的开发,例如将噻唑烷酮插入咪唑并吡啶的第三个位置,以及酰胺连接体的整合。”

第 9 页,图 2,发明详述指出:

显示发明描述的图

现在值得注意的是,申请人本人在背景部分中说,他们受到启发是因为咪唑-吡啶部分和4-噻唑烷酮是治疗疟疾的良好成员。所要求保护的式(如上)清楚地表明它是咪唑并吡啶部分和4-噻唑烷酮的组合​​。如果有在 3 处插入噻唑烷酮部分的任何创造性概念rd 咪唑-吡啶环的位置通过酰胺连接体,那么其他位置一定存在一些缺点(如2nd, 4th……)。然而,说明书中没有进行这样的教导/讨论。熟悉该领域的人会知道插入的位置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部分的组合。

现在,让我解释一下所要求保护的公式如何明显地吸引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异议& 第3(d)条 鉴于对手 II 的图表 3:

申请人指出,“发明”在于咪唑-吡啶部分和4-噻唑烷酮的组合​​用于治疗疟疾。但规范确实如此。没有具体说明“芳基取代基”(如上红色突出显示)如何被视为创造性。 

这样的澄清是必要的,因为除了芳基取代之外,化合物在结构上是相同的(这也已被申请人所接受,如上所述)并且芳基取代的并入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有关芳基取代的澄清是在书面声明中做出的,而不是在对 FER 的答复中做出的。

因此,看来申请人现在被抓住了,并试图获得该专利,说明这一纯粹的差异(芳基取代),而印度专利局“考虑”了申请人的观点,然后我们将对其他申请人/发明人说些什么。

结论

从上面的图片中,我的脑海中出现了一个问题:从程序上来说,如果印度专利局今天忽略了时间限制,那么任何错过最后期限的人明天都会来索要津贴,以本案为例,从而影响整个专利制度在我们的国家。此外,如果印度专利局今天允许这种发明,那么明天任何人都可以使用这种替代来申请专利,并引用此案作为先例。那么价值是多少 第 2(1)(j) 条 相对于我们国家第 3(d) 条的解释 [永远绿化]?一方面,全世界都知道印度可能是获得复合专利最困难的司法管辖区[因为第 3(d) 条],另一方面,这种复合案件已由同一主管局授予印度现在申请人,这导致对该国声誉产生严重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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