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宗教经文的版权复杂性——古代智慧与现代合法性的融合

探索宗教经文的版权复杂性——古代智慧与现代合法性的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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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深入探讨宗教经典的版权之旅,神圣的宗教书籍遇到知识产权,引发关于神圣知识的所有权和使用的讨论。

版权是最重要的知识产权之一,是原创文学、戏剧、艺术和音乐作品、电影和录音作品创作者的盾牌。这包括广泛的特权,例如在版权保护下复制、传播、改编和翻译作品的权利。因此可以说,版权充当了获得版权作品作者权利的保管人。

1957 年《印度版权法》和版权规则构成了印度版权保护的基础。值得注意的是,单纯的概念或想法不能受版权保护,但此类想法或概念的原始表达受版权保护,正如我们在 RG Anand 案 (AIR 1978 SC 1613) 中看到的那样,法院仅向想法或概念的原始表达,而不是想法本身。这种版权保护不仅仅限制创作者的权利;从所有者处获得版权的人或代表受版权保护作品的所有者行事的人也可以主张该权利。

印度著名的宗教文本,如《摩诃婆罗多》、《古兰经》和《圣经》,作为智慧和神圣指导的源泉而具有权威。神圣的宗教教科书涉及基本的生活原则和教义。数百万人在日常生活中接受这些宗教经文。

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宗教经典可以受到版权保护吗?

不,宗教文字不受版权保护。宗教经典存在于公共领域,因此不受版权保护。这意味着古代宗教文本,如《摩诃婆罗多》、《薄伽梵歌》、《古兰经》、《旧约》、《新约》或《圣经》的传统译本不受版权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宗教文本的现代翻译和解释有资格作为创作者原创的独特作品受到版权保护。

1978 年发布的新国际版圣经 (NIV) 受 Biblica, Inc. 版权所有 © 1973、1978、1984、2011 的保护。要使用此 NIV 文本,需要获得版权所有者的许可或遵守。尽管《罗摩衍那》和《摩诃婆罗多》等宗教文本缺乏版权保护,但拉马南德·萨加尔的电视连续剧《罗摩衍那》或 BR 乔普拉的《摩诃婆罗多》等变革性作品却受到版权保护。

德里高等法院最近就巴克提维丹塔图书信托基金 (Bhaktivedanta Book Trust) 诉《博伽瓦谭》 (CS(COMM) 657/2023 和 IA 18425/2023-18431/2023) 提起的案件作出裁决,寻求针对版权侵权、损害和其他行为的永久禁令。补救措施。我们对一些无名氏网站和移动应用程序采取了法律行动,这些网站和移动应用程序被指控在未经所有者许可的情况下复制原告的版权作品。

在本案中,原告获得了名为“Shlokas”的宗教文本翻译的版权保护。德里高等法院指出,宗教经文不受版权保护,但可以为经文的改编提供版权保护,包括解释、摘要、含义、解释或任何变革性作品,例如视听或戏剧作品。在本案中,被告创作的作品不仅仅是复制宗教经典,还包括原告版权作品的摘要、介绍、序言、封面等。法院下令关闭侵权网站和移动应用程序,并禁止被告复制、印刷、传播等原告作品的任何部分。

印度边界之外的情况

纵观美国的情况,美国版权法与宗教经典之间的联系是复杂的,有时还不清楚。旨在保护特定时期内的原创作品的版权保护在应用于宗教文本时产生了挑战。其中许多宗教文本早在现代版权法诞生之前就已存在,并且具有重要的文化和精神重要性。

与印度类似,美国版权法也不为宗教经典等属于公共领域的作品提供版权保护。然而,属于公共领域的作品涉及一些修改、翻译、音乐编排、戏剧化、虚构化、电影版、录音、艺术复制等,根据美国版权法第101条,被视为“衍生作品” 1976 年法案,受版权保护。

在 JBrick, LLC 诉 Chazak Kinder, Inc. 等人最近的一起案件中,案件编号 1-21-cv-02883(EDNY,21 年 2023 月 3 日),原告用乐高积木诠释了“第二圣殿”基于对各种书面文字的独立研究以及与拉比的咨询。原告已注册了第二圣殿产品及其图像的版权。被告生产了类似产品,并辩称,由于有关第二圣殿的信息是公开的,原告的版权作品缺乏原创性。纽约东区地方法院认为,原告的作品因具有足够的创意而受到版权保护。法院裁定,任何理性的陪审员都会同意原告的第二圣殿产品,双方都承认该产品源自对书面犹太宗教文本的研究、分析和解释的翻译,以创建一个在公元 70 年被毁的结构的 XNUMXD 雕塑,表现出足够的创造力,有资格获得版权保护。

考虑到这些宗教文字的所有权和可获取性等版权问题,体现了古代智慧与现代法律复杂性的碰撞。比较印度和美国的情况,可以看出版权法正面临着这些挑战,试图保护这些作品的衍生品和改编品,同时试图承认宗教经典的精神价值。所有这些复杂性表明,迫切需要在宗教文本保护和不断变化的版权法律影响之间找到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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