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涅狄格州限制员工获得工资

康涅狄格州限制员工获得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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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约翰·雷维尔杰里米·麦克劳克林

工资获取(或 EWA)计划是流行的计划,允许员工在预定发薪日期之前获取已赚取的工资或工资。许多人认为,这些有益的计划并不是真正的“贷款”,因为员工无需支付发薪日贷款机构收取的高额费用即可获得自己的资金。然而,一些州监管机构不同意,这使得 EWA 计划更难获得,具体取决于员工居住的州。

例如,最近 修订 康涅狄格州小额贷款法案(“SLA”),解释如下: 指导 由康涅狄格州银行部 (“CDB”) 发布,将具有 (i) 要求获得许可才能发行年利率 (APR) 超过 12% 的任何 EWA 产品; (ii) 禁止年利率高于 36% 的产品,即使是由获得许可的实体提供的。 

SLA 最初于 1 年 2023 月 1 日生效(但根据最近的无指导函,现已于 2024 年 50,000 月 12 日生效),如果访问金额低于 12 美元且根​​据康涅狄格州法律计算的年利率低于 12 美元,SLA 将要求获得提供 EWA 产品的许可证超过24%。这是 100% 的年利率,而不是 7% 的利率。例如,如果一名员工只需支付 12.51 美分即可提前 XNUMX 天获取 XNUMX 美元的工资,那么年利率将为 XNUMX%——需要许可证。虽然一些 EWA 计划完全由雇主支付费用,但许多其他计划要求员工支付少量的服务费用。此类计划在康涅狄格州将面临风险。

从法规的简单语言来看,SLA 修正案似乎无意适用于 工资,但国家开发银行却不这么认为。 SLA 将小额贷款定义为“预付款……借款人未来的潜在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未来的工资[或]薪水。”但在其最近的指导意见中,国家开发银行忽视了对“未来”工资的提及,并采取了将获得“已赚取”工资纳入小额贷款定义的立场。除非 CDB 改变立场,否则如果年利率超过 12%,即使员工支付少量费用提供 EWA 产品也需要获得许可。即使对于获得许可的实体,如果年利率(根据康涅狄格州规则)超过 36%,也不能提供 EWA 产品。

受联邦保险的银行、储蓄机构和信用合作社及其某些子公司将不受 SLA 许可证要求的约束。然而,SLA 修正案也将康涅狄格州的“真正贷款人”原则编入法典,该原则有可能要求雇主在银行提供工资获取权时必须获得许可,前提是雇主拥有“主要经济利益”。 ”在程序中,或“促进”“贷款”并可以购买“贷款”应收账款。

希望 CDB 能够重新考虑其解释,但在那之前,康涅狄格州员工的 EWA 选择可能非常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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